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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市很多高校开始了贫困生补助以及贷款申请的工作。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高校把没有手机、电脑等“奢侈品”作为认定贫困生的一个重要标准。手机是否还是奢侈品,高校该不该把有没有手机作为“审核”贫困生的标准,这在我市的几所高校里引发了一场争论。
我市某高校在其助学贷款条例中规定,申请人要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条件。而有以下情况者贷款将停止: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者,如有购买电脑等高消费行为……
我市某高校负责贫困生贷款、补贴的吴老师说,他们认定的特困生的标准是,家庭可支付的月生活费在150元以下。贫困生的标准是,家庭可支付生活费在150元与200元之间。特困生和贫困生可以享受每月适当的补贴,但特困生和贫困生不可以拥有手机,否则将不被认定为特困生和贫困生,也不再享有学校给予的补助。
这位老师还说,对于助学贷款,他们会很开通,考虑到学生有的在外做家教或者参与社团活动,所以贷款者可以有手机,但是不可以有高档手机,否则将不予贷款。
小张(化名)是我市某高校的一名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他告诉记者,他第一学期的学费就是他家庭的所有积蓄了。除了必不可少的生活和学习花销之外,他还要有些社交活动,手机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小张说,他知道学校给予补助的政策,他也想得到学校的补助,但是他并不甘心就这样放弃他使用电话的权利,不用电话就意味着他将失去一些机会。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小孔身边有一些同学是贫困生,同时也有过申请补助和贷款的经历,他认为,贫困生因家庭贫困申请助学贷款,是一件很人性化的教育福利,但是贫困生的评判标准和贷款申请条件,直接影响了这项教育福利对家境困难学生的受益程度和受益范围。
大连大学教授心理课的赵老师告诉记者,目前高校中不少特困生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同学们把特困生看做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学校里,特困生拿了补助像是受了“恩惠”,捡了大便宜,成了大家都在监视的“公众人物”。赵老师建议,高校申请贫困补助和贷款时候应该人性化一些,尽量不要进行公示,以免刺伤学生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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