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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大连7万船员权益将受保护
2007-08-21 07:38:25

  我国第一部针对船员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填补了我国船员管理制度体系的空白。记者从昨日在我市举行的东北地区《船员条例》宣贯会上获悉,根据这部行政法规,大连地区7万船员的正当权益有了法律保护。

  
  国际海事组织对船员有这样的评价:“没有船员的贡献,有一半世界在受冻,另一半世界在挨饿。”由此可见,船员在世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所发挥的作用。目前,我国共有船员约155万人,位居世界第一。其中,大连地区约有船员7万人。

  但近年来,由于技术进步和航运业不断进行结构调整,船舶运营周转越来越快,靠港时间越来越短,船员面临的职业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一些船东片面追求商业利益,没有为船员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而在船员工作方面我国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导致船员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船员流失严重,从事船员职业的人员整体素质下降。

  为此,即将实施的《船员条例》,从船员的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船员的健康保护、医疗、福利措施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保护等6个方面,对船员权益作了详细规定。如《船员条例》中规定: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不低于该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报酬等。“这将在保护船员的基本权益、改进船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为航运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作出积极贡献。”辽宁海事局负责人这样评价该条例对船员权益保护的积极意义。

  在有效保护船员正当权益的同时,《船员条例》同时明确了船员的职业和应尽的义务,从而确保航运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如《船员条例》明确规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要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船长、高级船员在航次中,不得擅自辞职、离职或者中止职务。

  此外,《船员条例》还对船员培训、船员服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辽宁海事局负责人表示,将根据《船员条例》以及《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船员注册办法》等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船员工作的管理以及船员正当权益的保护,为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可靠和强大的船员队伍支持。 记者王同文

  

责编: 王晓婕 来源: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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