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大连新闻->天健原创

把物业管理费用纳入联合收费
2008-01-09 14:49:4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冉缳 赵洁 金东淑 孙雨竹)大连市碧海蓝天,山青水秀,气候舒适,是人们向往的居住地域。1999年联合国授予大连市《人类居住环境奖》,200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大连市定为《全球500佳城市》。目前,我市各类住宅小区达800个,居民高达60万,政协委员调查后认为,我市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大部分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自以为是,与广大业主矛盾激化;住宅遗漏问题多,如屋顶漏水、外墙透寒、下水不畅,致使业主以拒交物业费对抗;账目不透明;管理费、停车费未形成规范;宠物饲养无序,个别业主随意私圈侵占公用绿地,私建、搭盖棚厦,随意更变住宅性能扰民等。

  根据上述问题,政协委员丁银萍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物权法》,理顺目前焦点产权问题,如小区物业管理及经营用房移交问题,维修基金交纳使用问题,地下停车场权属问题,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权问题。

  2、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尽管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由于物业服务合同所涉及的业主众多,问题复杂,又涉及老百姓最基本的居住问题,其与一般的民事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介入,建立不定期地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诚信及服务水平评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从而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服务意识。同时也有利于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也便于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这些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

  3、建议建立三位一体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政府基层组织负责对住宅小区管理体制、秩序实行监管;业主委员会要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决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决定选聘物业公司;专业物业公司应接受"东家''(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按序行使服务的职责,具体负责住宅小区内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其模式是: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专业物业公司=住宅小区安宁、和谐。

  4、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资料移交、备案的监督管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依法应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践中此时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是由开发商即建设单位自办的,而工程质量问题这时往往最突出。如此时不予解决,后患更大。这时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可代行业主、业主大会的部分职责,来先行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要求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在各自的法律义务内承担维修责任。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资料。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再将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5、改进缴费制度,提高收缴率。住宅物业管理费收缴低,建议可否学习南方有关城市的先进经验,将物业管理费用并列入水、电费同交的方法,并明示不同物业管理费用享受的物业管理标准,堵塞拒交现象,促使物业管理的良性循环。

责编: 孙雨竹 熊李 来源: 大连天健网

相关论坛】【 】【打印】【关闭窗口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函告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62号广电中心天健网),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删除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解放思想 科学发展
奥运火炬大刘珠峰传真
"上山下乡"40周年档案征集
十大杰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评选
大连警界时代风云人物评选
传播国粹 普及国学
《闯关东》吹响集结号
“三八”国际妇女节
烟花爆竹迎春会

| 关于天健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意见与建议 | 联系方法 | 网站律师 |
大连天健网版权所有 RUNSK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