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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网消息(罗原丽 宁作玺 记者 金东姝) “我交了6.5万元,到现在为止只刮了大白,走了走线,地板和门还是我们自己花钱请人安装的,签合同的时候告诉我们是‘大包’,现在看来‘小包’还不如呢。”家住甘井子区的孙大爷一家近来就被“装修大包”困扰了一个多月, 2月19日下午,孙大爷来到甘井子消协投诉某装修公司。
合同约定:人工和材料费共6.5万元
孙大爷年前在甘井子买了套房子,由于工作忙,不便全程跟着装修,决定找一家信誉好的装修公司进行“大包”。经过反复筛选,找到了某装饰装潢设计中心。于2007年11月22日签订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合同上约定人工和材料费共6.5万元,分三期付款,并详细列出了所需材料的清单,竣工日期为2008年2月2日。孙大爷在装修市场买了部分材料花了3万多元,又将一期款11500元的工程费和材料费给了装修公司。
实际情况:包工不包料
快到一期完工的时候,孙大爷就发现这家装修公司有点问题。一是进度很慢,干了很长时间的活,才刚刚把墙的大白刷完,地上走了走线。二是买来的一些材料不但没有剩余的,装修公司还向他们要钱买材料。“怎么还需要钱,一期的工程款不是已经支付了吗?”得到对方的回答竟然是,他们只是包工不包料。
听了这话,孙大爷顿时蒙了,签合同的时候明明说好6.5万包工、包时、包料,现在突然就变卦了,孙大爷感觉自己好像被人诱导了,当初合同也没有看清楚就稀里糊涂地签了。他立即到装修公司,找到了该公司的领导,把自己的意图重申了一遍,装修公司的领导也认为工作人员有失误,双方经协商后签署了第二份协议:对该工程进行大包,并将造价控制在65000元以内 ,施工工期为交纳中期款后一周内完成。 有了这份协议,孙大爷放心了,“当时就觉得心里挺透亮,钱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要求也不高,关键是房子能够在年前如期完工就行。
结果:房子没装好 13箱瓷砖却不翼而飞
真是一波三折,后来又出了问题。孙大爷交了中期的工程款5665元,交付的日期也临近了,可是房子依然没有装修好,厨房的13箱瓷砖也不翼而飞,装地板的材料不够,差一个房间的地面没有铺装,装修工人还不断地向他们要安装地板、安装门以及各种安装费,否则不能够如期完工。孙大爷认为第二份合同已经很清楚写明了此工程属于“大包”,工时、材料费都应该由装修公司承担,而且他向装修公司方索要购买装修材料的发货票,对方草草复印了几张明细单,最终也没有将结算单和发货票拿给孙大爷看。“我找装修公司领导,也没有得到正面的答复,一直推托此事,这房子把我们折腾得是筋疲力尽啊。”
消费提示:
找装修公司的时候,要清楚地告诉对方自己的意图,签订合同的时候,看清楚合同条款,不要听信营业员的一面之词,年龄稍长的消费者要在家人的陪同之下签合同,不能图一时的省事,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甘井子消协告诫装饰装修公司要诚信、守法经营,对消费者和自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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