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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利群是一位女法官,从事审判工作10多年,她于2005年12月调入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2008年3月,唐利群被大连市妇联授予2007年度大连市“十大维权标兵”称号。
2006年6月,唐利群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韩某、赵某抢劫案时,查明二被告人在连续两昼夜上网后,为筹集继续上网的费用,在僻静处拦住下班回家的中年大学女教师郭女士,用砖头将郭女士砸得头破血流,欲行抢劫时,因为郭女士的奋力反抗而抢劫未遂。唐法官深入了解到,二被告人在犯罪时均刚满16周岁,都是初中三年级学生,无前科劣迹,具有较强的可塑性等特点,本着挽救与教育的目的,在征得郭女士和犯罪人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被害人出庭。
庭审中,教师郭女士步入法庭,两块如铜钱大小的白色头皮显露出来,伤口虽已愈合,秀发却不能再生;女教师以被害人的身份深情地向法庭陈述:如果能以自己的伤痛来警醒迷途中的孩子,那么我的血就没有白流,被告人在见证了自己造成的伤害后果时,在法庭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家长也主动提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郭女士表示愿意谅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行为。郭女士的谅解极大地促进了庭审审判的有利进行,法庭最终判处二被告人犯有抢劫罪,从轻处罚判处缓刑,两位未成年人得以重返校园。
2005年末,唐法官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王某是夫妻关系,杨某是残疾人,平时靠用一辆三轮机动车拉脚维持生活。二人因琐事在家中发生口角后,杨某借着酒劲一怒之下冲进厨房,抡起菜刀朝着妻子头部、颈部连砍数刀,事后经法医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
该案由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后,杨某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果杨某被判刑入狱,身受重伤生活不能自理的王某和年幼的孩子将面临失去生活来源的困境。唐利群两次将被害人请到办公室里,当了解到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破裂程度,杨某只是一时气愤将妻子砍伤,案发后又十分懊悔并积极救治被害人的事实后,唐利群决定对杨某适用缓刑。案件宣判后,杨某表示吸取沉痛教训,在今后生活中一定善待妻子,珍惜家庭幸福。记者 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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