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健网北京报道(记者 孙雨竹)2007年3月,“金州大樱桃”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继庄河大骨鸡之后大连市第二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全国大樱桃中惟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金州大樱桃”商标的成功注册,为金州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咱现在这个牌子打出来了,根本不用出门推销,在果园里不用动就供不应求。”金州区大魏家乡樱桃大户刘德汉高兴地说。在刘德汉眼里,这些都得益于获准注册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金州大樱桃”。在刚刚过去的樱桃产季,金州区共有4万亩果树使用了统一的“金州大樱桃”商标,卖价普遍提高10%以上,最多达30%,根本供不应求。
金州区果树技术推广中心总农艺师张栋民说,这带动了金州2.5万户农民增收10%以上,户均增收六七千元。金州区也借此大力扶持发展樱桃产业,提前一年完成10万亩樱桃的栽培面积。
据了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以商标形式,对特定地域出产的农产品进行原产地法律保护,“金州大樱桃”这一商标使特色农业获得了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新的市场辨别标志,其本身也蕴含着巨大的品牌价值。
由于对地理标志的使用有严格的程序,获得证明商标对农户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栽培、管理水平的提高,张栋民介绍,金州区召集所有的樱桃生产者开会,按照该标志使用的规范,推广“100名技术员,1000个示范户,带动10000户果农”的“百千万工程”,2007年樱桃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最大的单果重达24克,平平常常的一棵樱桃也要10克左右。
相关新闻:
为促进优势果业发展,金州区出台了《关于印发金州区加快发展名优水果规定的通知》。政策规定:从2005年开始,在大樱桃和加工桃种植补贴、苗木补助、水利配套和万亩基地道路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到目前,全区已累计投入资金1.4亿元。具体政策为:
一是当年新植大樱桃,面积在10亩以上的(含10亩),每亩补助150元/年,连续补助5年;对当年新植加工桃,面积在100亩及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年,连续补助2年。
二是集中连片发展规模在千亩以上的大樱桃基地,苗木费由区里补助50%;全区20个低收入村苗木,集中连片新发展规模在50亩以上的大樱桃或加工桃,苗木费实行全额补助,由区统一调拨苗木。
三是对千亩以上的大樱桃基地的水源及配套工程给予补助,水利工程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由区定项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