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采取远程视频系统,在双方当事人无需亲临庭审现场的情况下,对长海县一雇佣合同争议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据悉,采取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审理异地案件,在我省尚属首例。
该案上诉人姜某于2007年4月15日与被上诉人于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约定于某受雇于姜某从事海上养殖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自2007年4月15日至2008年1月31日,劳动报酬为年工资15000元。于某受雇期间,姜某曾给付于某生活费2400元。2007年12月13日,因于某工作迟到,与姜某发生口角,致使双方终止了劳务关系。于某向姜某索要工资无果,遂将姜某诉至法院。
2008年2月22日,长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姜某付清所欠原告于某劳动报酬1260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19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姜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院受案后,在前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决定对该案采取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记者看到从主审法官围绕上诉请求展开调查,到围绕案件焦点主持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再到双方辩论、法庭调解和当事人最后陈述,全部通过三级专网进行视、音频信号传输,而且每一步骤都显得十分顺畅便捷,使双方当事人如临其境,令人叹为观止。
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长海县是大连唯一的一个海岛县,交通不便,上诉二审案件当事人应诉时,来回需要三天时间,如赶上大风天气,往往需要五六天的时间,仅往返车船费和食宿费每天平均需要400余元,既给诉讼当事人浪费了大量时间,又增加了诉累。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减少诉讼成本,切实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市中院决定今年要将长海县法院的二审上诉案件全部进行远程视频庭审,为当事人彻底解决诉讼难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去年以来,市中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先后投资65万余元完成了三级专网建设并进行了验收,并与各基层法院联调,实现了三级法院“零”话费的要求,同时,建立了远程视频系统,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供了优质的现代信息技术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