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劳动合同法》宣传月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昨天上午,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居民相对集中的街道、乡镇和社区开展咨询活动,为广大劳动者答疑解惑。初步统计,有8万多人参与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面向中小企业和街道、社区,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和宣传单等形式,使《劳动合同法》家喻户晓。在宣传咨询过程中,记者也了解到,虽然广大劳动者极其关心《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何时应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工资怎么算等问题咨询得比较细致,但往往咨询过后,只说用人单位“有问题”,不肯透露用人单位具体情况。
针对这种现象,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臧文刚告诉记者,劳动者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理直气壮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或举报,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但有的劳动者顾虑用人单位打击报复,会借故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不敢实名投诉举报。考虑到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和顾虑,劳动保障部门可受理匿名举报,但举报者一定要据实反映情况,把用人单位具体名称和违法违规情况说清楚。记者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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