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有33万残疾人;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残疾生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本报
5月18日是全国助残日。今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该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大连有残疾人3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29%,为使市民充分了解这部法律,记者特邀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进行解读。
制订法律和政策 听取残疾人意见
王金海律师说,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在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如果涉及残疾人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同时还明确规定,我国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这些规定,充分保障了残疾人的政治权利,也确保了残疾人其他各项权利的实现。
同时规定,要逐步建立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特殊教育教师 享受特殊津贴
目前,我国6至14岁的246万学龄残疾儿童中,只有63.19%的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大大低于96.3%的全国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总体比例。
为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资助。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可享受特殊教育津贴,确保学龄残疾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
部分单位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
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除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外,国家还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此外,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还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政府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有条件的部门 提供盲文选票
我国共有盲人1000多万人,超过世界盲人总数的四分之一。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选票。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在公共图书馆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无障碍环境是盲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记者 陈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