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健网消息(同文 记者 韩晓菲)我市房改资金自1993年7月正式建立以来,资金规模快速发展壮大,综合管理层次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秉承“服务社会、造福百姓”的根本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努力以优质服务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利益,其便民服务水平得到了广大单位和职工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房改资金工作是政府为百姓服务的重要窗口,我市房改资金涉及两多万个单位,与上百万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15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坚持把群众赞不赞同、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工作好坏的根本衡量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群众需要,适时出台、调整和完善各项房改资金政策和服务举措,不断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和住房利益;通过立足自身职能提供优质高效、让群众称心满意的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的形象。
早在200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在国内同行业率先设立了具备一定规模、业务种类齐全、设施完善的办事处,目前在市内四区及七个区市县共设立了11个办事处,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服务网络体系,为单位及职工群众就地就近办理房改资金业务提供了方便。针对房改资金业务涉及银行、保险、代理等部门较多的现实,为减少百姓办事的跑腿时间,中心将代办银行、保险、代理等业务相关部门陆续引入办事处营业大厅,集中为职工群众提供服务,实现了“一厅式”和“一条龙”服务;大力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取消单位核实、盖章和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的程序,实行即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自主选择委托代办或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证和他项权证及其抵押登记手续,并通过银行交换将贷款资金划转凭证送交借款人,从而做到只要借款人把资料准备齐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就可以办结贷款手续,一周内资金就可以划转到账。2004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国内同业首创实施了房改资金业务“综合柜员制”,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印章生效,一次性集中办结,职工群众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完所需业务,省却了跑不同窗口的麻烦;在市直单位中率先推行了中午办公制度、上门服务制度、全程代办制度等各项便民措施和延伸服务,实行业务公示、公开,提高政策、业务透明度,为单位和职工群众了解政策、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得到了单位及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开发建设了客户呼叫服务系统,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自动语音咨询服务和传真服务,职工群众通过电话可以随时查询有关政策规定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开发建设了独立网站,设立了政策咨询、业务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栏目,形成集形象宣传、业务宣传和网上办公于一体的全新服务渠道和平台,目前,中心正加紧拓展网站的办事功能,争取建立安全、规范和独立的网上办公系统。
在加强软硬件建设的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出台了多项便民利民政策,让广大职工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在筹资方面,不断拓展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协调解决了北三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出台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出台了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覆盖到各种类型、各种性质单位,受益面不断扩大;为保证改制、转产、破产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受损失,与市国资委、经委、体改办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企业拖欠的住房公积金列为改制、破产时首要解决的问题,与职工工资一并作为第一顺序清偿的资产,有效解决了改制、转产、破产企业拖欠、少缴住房公积金、侵犯职工权益的实际问题;针对破产、解散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无人管理问题,创新实施了《住房公积金托管办法》,对这些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既保证了安全,又确保了专款专用,解除了这部分职工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弱势群体的生活实际,我市先后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作了两次修订,修订后的提取办法放宽了部分提取条件,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均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已有6万多名职工因生活困难及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1.7亿元,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关注弱势群体、注重社会效益的宗旨。
在贷款方面,为降低借款人的贷款相关费用,中心积极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协调,几次通过招标方式将保险(担保)的费用标准由最初的2.7‰降到0.506‰,并采取评信的方式让借款者在担保和保险中选择一种方式,贷款时只需交纳一项费用,使贷款相关费用降低了一半多;随房地产市场形势发展先后多次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规定,单方贷款额度由最初的5万元提高至目前的20万元,双方贷款额度由最初的10万元提高至目前的38万元;三次延长最长贷款年限,由最初的10年延长到目前的30年;不断扩大贷款房屋范围,目前安居房、商品房、房改房、抵债房、二手房等各种类型房屋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了满足借款人灵活还款的需要,切实减轻借款人的还款负担,中心推行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出了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相互转换业务,推出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月转账还款业务、提前部分或全部转账还款业务,赢得了社会和职工的认可和欢迎。
服务也是“生产力”。长期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着房改资金事业发展的“软实力”。我市房改资金总量、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一直位居辽宁及东北三省第一,名列全国前茅。15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荣获省文明行业标兵、大连市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7年,在大连市行风热线、民心网开通三周年之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广大市民投票评选为“行风热线、民心网为百姓办实事突出单位”;并荣获“市政风行风建设优胜单位”称号。这是大连市民直接给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肯定和最好评价,也是该中心获得的多项与服务有关的荣誉中的一项。如今,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着力推进服务管理由制度化向人性化转变,大力优化“一厅式”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网站和客服热线管理,不断优化服务软、硬件环境,把便民服务管理提升到一个更高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