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健网消息(梁悦 见习记者 冉嬛)张某和孙某于半年前离婚,经判决孩子由妻子张某抚养,孙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可是半年过去了,孙某一直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张某想到法院起诉,但又承担不起诉讼费用。经法院告知,张某直接找到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调委会几次找到当事人孙某,在调解员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孙某于一个星期之后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并答应以后每月都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张某是中山区创新实行立案告知制度第一个体验者,她用六个字概括了自己的亲身感受:省钱、快捷、有效。
中山区在全市首创的联动调解新机制包括人民法院立案告知制度、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和人民调解员诉讼参与制度三项内容。对于类似上述案件的案情简单、标的不大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可告知当事人所在街道或社区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免费调解。此外,中山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庭的8位法官作为人民调解指导员责包全区8个街道51个社区,通过专题讲座、现场开庭、电话答疑解惑等形式,对全区具有大连市司法局颁发的人民调解员工作的549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咨询和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率。
相关链接:立案告知制度是指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在立案时可通知当事人所在的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建议当事人先行接受所在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对已接受过所在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且已达成调解协议反悔诉讼的,本着“减少诉累、降低成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法院只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审核,协议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当事人意思表述真实的,将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