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健网消息(袁域博 记者 李佳鹤)11月4日,经过十年试行、十年正式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走过了二十个年头。我市71个乡镇、1002个村在大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村委会自治组织地位得到巩固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我市14个乡镇(街道)、102个村荣获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值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十周年之际,记者先后走进金州区、旅顺口区、旅顺口区、开发区、瓦房店市等“全国村民自治示范区”和“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记录这十年间大连农村悄然发生的变化……
第一站:瓦房店市
“鲍鱼岛村里的‘大事小情’俺们说了算!”
现在选村官老百姓说了算!走进鲍鱼岛村,村民告诉记者除了选村官,村里的大事都由他们自己作主。据了解,十年来瓦房店市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大连市民政局近日还为瓦房店市申报了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称号。
瓦房店市位于辽东半岛中西部,现有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67个村民委员会,面积3576.40平方公里,总人口1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3.2万人。瓦房店市市委、市政府在大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高度重视村民自治工作,使瓦房店市的村民自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06年,瓦房店市被大连市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7年,瓦房店市荣获辽宁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称号,老虎于镇、炮台镇、岗店街道办事处荣获辽宁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街道称号”;有28个村荣获辽宁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面对收获,大连瓦房店市副市长张春玉表示:“我们在抓村民自治工作中,重点突出村级财务、村干部报酬及村里的难点热点问题,公开亮村里的家底,还了‘群众的明白,干部的清白’,使群众的气顺了,干部的怨气也没有了。”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瓦房店人在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的工作中积极不懈的思考,在《村委会组织法》实施过程中,瓦房店市遇到了各种困难,比如在外务工人员太多导致参加选举的人数无法过半;或者某些村民参选热情不高,认为“选谁都不关我事”;或者某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有较多的资金用来村务公开,而相对贫困的村子则很难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实行村务公开。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智慧的瓦房店人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一整套具体操作办法。
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比较多,在以前的选举中,曾经出现过参加投票的人数不足村中人数一般的情况。在2007年的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瓦市探索出“选民主动登记”的选举工作新思路,采取各乡镇自愿的办法,实行选民主动登记,共有8个乡镇83个村实行了选民主动登记,效果都比较好,选民登记的数量比预想的要好得多,主动登记率达到了80.5%,选举成功率达到了100%。
在2007年的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瓦市还查处了两个村的两名候选人的贿选行为。瓦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司法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市人大和监察机关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都及时批转给市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解决。在选举中,凡是营私舞弊,进行贿选的,一经查实,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场宣布选举无效,并取消候选人的资格。
十年来兢兢业业的思考与努力换来了瓦房店市今天的腾飞。2007年,瓦房店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2亿元,比上年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200亿元,增长4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2亿元,增长14%;全口径工商税收19.9亿元,增长32.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14亿元,增长31%;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从2003年的第68位跃居2007年的第36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