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实现税收1137.2亿元

天健网消息(曲月平 记者 葛春家) 2018年,大连市税务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137.2亿元,同比增收57.4亿元,增长5.3%;其中,中央级税收599.6亿元,同比增收34.8亿元,增长6.2%;地方级税收收入537.6亿元,同比增收22.6亿元,增长4.4%。


大连市税务局共组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4.4亿元(含非税收入),同比增收25.5亿元,增长4.6%,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达到81.6%,在全市财政收入体系中的规模进一步提升。


大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福增表示,全年税收收入反映了大连市经济发展的一些特点。大连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第二产业占税收的比重达到51%,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其中传统重工业石化、船舶行业税收分别增长6.9%和18.8%,医药制造、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业税收分别增长9.9%和170.5%;第三产业占全市税收比重为49%,其中新动能产业税收增长较快,软件信息技术服务、工程技术研究发展业税收分别增长9.8%和11%。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基本保持平稳运行,为税收增长提供了税源基础。前三季度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可比增长6.5%,其中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可比增长1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比增长9.3%,反映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成为全市税收增长的主要源泉与支撑。另外,我市运营多年的重点项目见效增收,英特尔二期投产以后销量大幅增加,还有恒力石化和福佳·大化,也都在今年实现大幅增收。三大企业对今年全市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越过三分之一。


与此同时,大连市税务局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为企业减负,涵养税源,激发企业发展活力。2018年,大连市税务局共为企业减负739.8亿元,同比增长32.6%,减税额占应征税收比重达到36.9%。


据统计,自5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改革政策,为全市3.3万户一般纳税人减税54亿元;自10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月均减税额约2亿元;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减税12亿元;小微企业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减税4亿元;改善民生减免77.4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减免32.6亿元;办理出口直接退税110亿元。


今年以来,大连市税务局深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了“做优做实事前事中服务、做精做准事后监管”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机制;强化了“以信息化管税为载体,以风险模型为抓手,以后续管理为保障”的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新模式;理顺大企业服务管理架构,探索完善了以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服务管理新格局;先后破获了“503”“1208”“520”等多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案件。税收监管方式的不断创新,促进了各项收入的可比增长,为推进大连振兴发展和加快“两先区”建设提供了较充裕的税收支持和财力保障。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