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天健网消息(记者 冉嬛)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

记者了解到,由原国家卫计委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签发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而《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据介绍,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前起好孩子姓名,持产房接生人员出具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时间上一般要求出院办理,原则上最迟30日内。

市妇产医院提醒宝爸宝妈们注意,《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状况和血亲关系,是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之一,要妥善保管,出现问题需到有关部门申请换发或补发。

■提醒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在市妇产医院出生,或在家中、途中急产分娩并经该院处理的新生儿,由新生儿母亲向该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母亲和父亲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证件缺失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放弃《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父亲相关信息的书面证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缺失的,新生儿父亲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放弃《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母亲相关信息的书面声明。

3、新生儿母亲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信息不相符的,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原件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母亲和父亲为外籍人员的,应当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名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新生儿的姓氏随父或随母。

2、《出生医学证明》经打印后,新生儿的姓名不可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在新生儿出生30日内办理。

4、《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内容严禁涂改,任何一联不得私自拆切,否则视为无效。

编辑: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