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我市3月1日起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限行

     天健网消息(记者 韩晓菲)2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在市委四楼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人员,就我市出台的《关于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进行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2.17亿辆,柴油货车1690.9辆,保有量占比仅为7.8%,但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占汽车排放的53%,颗粒物占汽车排放的75%,是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大连市汽车保有量165万辆,柴油货车13.9万辆,保有量占比仅为8.4%,其中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约为6.3万辆,中重型货车约为2.5万辆。


      2018年6月份以来,国务院陆续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及《大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相继提出须开展高排放柴油货车区域禁行、限行工作。因此,以限行为抓手,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是我市打响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发令枪。


      此次发布的《通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限行车辆的规定。本市籍号牌和外省、市籍号牌的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及经监督抽测不达标且逾期未复检或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货车(以下简称“高排放柴油货车”)


      (二)对限行区域的规定。经与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会签达成一致意见,本次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限行的范围为现有货车限行区域,涵盖了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区的主要路段。


      具体限行区域包括: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三)对限行时间的规定


      1.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每天6:30-19:00,限行区域内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


      2.自2020年3月1日起,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 


      (四)关于技术改造的规定。具备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条件且经技术改造后排放达标的中、重型柴油货车,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不予限行。全国有8个省市开展此项工作,上海、武汉、西安对技术改造费用全额补贴,天津、山东差额补贴50%,郑州无补贴。目前我市在用国Ⅲ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约为2.5万台,为提高车主技术改造积极性,将给予每台技术改造车辆30%(不超过1万元)的差额补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新闻延伸】如何判断自己的车辆是否为受限车辆?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查询?


      《通告》里说的高排放柴油货车,是指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包括本市籍车辆和外省、市籍车辆,以及经监督抽测不达标且逾期未复检或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对于在路面执法过程中,经监督检测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如果没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或者复检仍然不合格的柴油货车,也属于受限车辆。直到这部分车辆经过维修且排放合格后才能取消限制。

     

      如果车主想确认自己的车辆是否属于受限车辆,对于本地车辆,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www.epb.dl.gov.cn)开通了便民查询服务,大家可以通过网站的便民服务大厅-高排放柴油货车模块进行查询,按要求输入车辆大架号即可查到相关信息。对于有疑问的车辆,在机动车环保网上查询确认,确保不会因为误判导致部分车主受损失。对于外省市车辆,车主在进入限行范围之前可以通过国家机动车环保网(http://219.141.229.198)进行查询,判断自己车辆是否属于国三排放标准。


      高排放燃油货车营运资质办理是否也会有所限制?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业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发展,因此,对高排放燃油货车限行是大势所趋。目前,国家已明确凡从事道路货运的柴油货车必须为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且燃油消耗量核查达标车型,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资质。同时,我们鼓励道路货运经营者在更新运力时购买和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对于购买此类车辆的,行业管理部门将在资质申请、年度审验等业务办理时开辟绿色通道。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