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2月27日,记者自市住建局获悉,《大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办法》适于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内的住宅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大会和其他物业所有权人自愿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可参照执行,招投标活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工作共分为招标备案、发布招标信息、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备案八个流程。其中:招标备案、中标备案到项目所在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发布招标信息、抽取评标专家和中标结果公示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办理。

编辑: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