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税区推出“证照分离2.0版” 全面实现“证照同步”

天健网消息(记者 韩晓菲)日前,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印发《大连保税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2019年3月1日起,大连保税区施行“证照同步”改革措施。这标志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跨入深水区。

“证照同步”是证照分离改革的2.0版。“证照同步”即“主体资格”登记和“经营资格”审批同步启动,“经营资格”的审批申请可以在“主体资格”登记的同时一并提交,相应业务审批部门同步启动审批程序。

此次改革,大连保税区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要求,精准把握 “证照分离”的内涵,将改革重点从“照后减证”深化到“构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上,在大连片区内建立规范高效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

夯实“主体资格”登记制度。设立大连片区商事登记中心,加强 “主体资格”登记工作。放宽商事主体的市场准入,充分发挥和保障“主体资格”的自由经营权。

创新“经营资格”审批的体制机制。建立“经营资格”审批联动机制, 做好“经营资格”审批的事前服务,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同步,进一步提高“经营资格”审批效率。“经营资格”的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科学有效使用行政监管资源,推进全面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型,对低风险主体实施监督备查,对高风险主体实施重点监管。

进一步优化“主体资格”登记服务

开展“主题”审批服务。探索建立企业的一个需求“主题”项下涉及多个审批同步完成的审批服务模式,从企业开办入手,逐步实现 “一件事、一次提交、审批一次”的审批模式。2019年3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次提交,同时拿到“营业执照、印章、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备案、银行开户”等手续。2019年底前,全部实现企业的一件事政府一次审批完成。

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 依托“微信公众号”“自贸通”等平台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应用APP或微信小程序,争取在3月中旬达到足不出户就能完成“主体资格”登记手续。

进一步简化“主体资格”登记手续。

①取消地址证明文件。对使用“集中登记场所”的企业,取消地址证明文件;

②取消身份证审核,采用现场或远程法人身份脸部识别;

③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资格许可清单”。

引入“新业态”规范管理机制。3月份出台“大连片区新业态市场准入暂行办法”,引入专家评估机制,规范新产业、新经营模式等新兴市场主体的准入工作。

创新“经营资格”审批服务

全面推行“证照同步”审批。“经营资格”的审批申请可以在“主体资格”登记的同时一并提交,相应业务审批部门同步启动审批程序。

进一步规范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以“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审批”为试点,尝试将告知承诺制由“要件承诺”向“事项承诺”推进。制定“经营资格”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明确告知承诺事项、提供标准的示范文本、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告知承诺书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最新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方面的具体工作。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