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垃圾分类这一“新时尚”深入人心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初见成效

对于老百姓来说,垃圾分类不是个陌生的字眼,但实施起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昨日,记者从城市管理局获悉,2017年以来,我市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对标上海,结合本市实际,科学谋划,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已经取得阶段性的进展。


立法先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我市在充分立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今年2月17日正式颁布,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立由14个委办局和13个区政府(管委会)组成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也成立由区委书记或区长任组长的区级领导小组。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市、区、街、社区四级组织系统。


2017年6月印发《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先后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通告》《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大连市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道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和配套文件。垃圾分类处理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科学规划,分类体系基本明晰


我市规划在对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实施“大分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实施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开展“四分类”。规划建设“分桶投放、分别收集、分车收运、分类处置”的分类体系。目前,有害垃圾已按照“源头分类投放—分区归集暂存—集中专业收运—有资质企业处置”模式开始运行;餐厨垃圾实施“源头分类投放—专业单位上门收集—专业车辆运输—集中资源化处置”模式运行;可回收垃圾源头回收尚未建立统一网络,但实行源头台账管理。各类垃圾分类体系已经基本明晰。


分类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市区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已全面实施强制分类。2017年12月《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通告》发布以后,各区在全面普查基础上,已建立强制分类单位台账,制定工作计划,将年度任务细化到每个月,采取上门宣传指导、定期检查、每月通报的方式开展强制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市内五区列入强制分类范围的单位共4053家,已全面开展强制分类。


针对居民,以街道为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采取“广泛试点,总结经验,复制推广”的形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07个,覆盖居民38.5万户,占比45.2%。同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全力营造分类氛围


目前,已制作发放10万余份宣传册、宣传海报和宣传品,指导分类操作。加大学校教育力度,大连市教育局、城建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垃圾分类纳入校本课程,并建立教育系统考评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总数已达630所。


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一方面广泛发动媒体,全方位持续开展分类宣传。另一方面组织街道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社区微信群发布、LED屏播放和与市民互动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以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各类分类宣传活动2300余次,宣讲、培训活动140余场,直接培训人数已超过4万人。


从开展分类工作以来,我市已回收有害垃圾近100吨,2018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分类减量初见成效。(记者吉存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