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10月10日起甘井子区违法建筑将全部拆除

天健网消息(记者 王煜)8月2日,甘井子区召开了全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甘井子区26个部门将全面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10月10日开始,甘井子区将对所有没有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甘井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7月20日,有市民通过新浪微博反映,甘井子区远洋荣域B4区11号与12号公建涉嫌违建。甘井子区城管执法局获悉消息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下达了《调查通知书》。由于业主不配合,执法人员一边调查取证、一边坚持巡查看守,后经规划图纸和现场勘验相关证据确认,该处确实存在违章搭建事实,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违章通知书》,责令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由于当事人拒不自行拆除,7月24、25日,甘井子区执法局联合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及辖区派出所,对该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本次执法行动,从发现舆情到最终拆除违法建设只用了5天时间,不但严厉打击了违法建设者的嚣张气焰,也正式拉开了2019年甘井子区违法建设整治的序幕。

远洋荣域B4区11号与12号公建涉嫌违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公检法司、农业、国土、环保等26个部门单位及所有街道。目前,甘井子区各街道已经开始按照《甘井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限定相关违法当事人于9月30日之前自行整改,10月10日开始,甘井子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依法对没有拆除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公建违建被拆除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对新增违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重点整治场站口、主干道周边及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违法建设,以及影响重点工程的违法建设。对积极配合、主动拆除的当事人表扬并帮助其自拆;对于不配合的当事人进行曝光,依法进行拆除。为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纪律保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区纪委监察委将对“拆违”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建整治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编辑: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