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斜穿马路“走捷径”?看看交通违法成本有多高

天健网消息(记者 冉嬛)自今年6月份“文明同行”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开展以来,交警部门对行人斜穿马路、闯红灯的违法行为,采取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和警示告之进行深化治理,虽然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仍有一些市民群众把斜穿马路和闯红灯视为常态,不听交警劝导而强行过马路。

据统计,交警部门开展“文明同行”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以来,交警部门在33个行人斜穿马路、闯红灯违法行为多发点段开展整治行动,共发放文明安全守法倡议书38400余份,劝导教育行人49600人,警示告知闯红灯违法行为852人。

行人在车流中斜穿马路

【案例】

男子斜穿马路被撞身亡 仅获赔20余万元

关于行人斜穿马路和闯红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专门算了一笔成本账,曾经有一个案例,姜某(男、27岁)因横穿中山路未走过街安全设施,被张某所驾驶车辆当场撞伤致死。经交警部门裁决,姜某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按照赔偿来算:姜某,27岁,非农业集体户口;其妻:赵某,27岁;其女姜某(2014年出生),死亡赔偿金:35889元×20年=717780元(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丧葬费:3469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女儿姜某3周岁):(15年×25824元)÷2人=193680元(被扶养人未成年的抚养至18周岁)。如不负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得到赔偿为946155元;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得到赔偿为283846.5元(按3:7比例);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得到赔偿为473077.5元(按5:5比例)。

本案中,姜属于负主要责任,因此他所得到的赔偿金为283846.5元。一个27岁的人,上有老和下有小需要照顾,得到20多万元的赔偿又能干什么?如果没有这起交通事故发生,按他活到70岁计算,他所挣的钱应该是这20多万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整治】

全警上路管交通 劝导教育行人49600人

8月19日早上7时50分左右,一位年龄70多岁的老大爷正在友好广场东口横穿马路,此时车流较大车速很快,执勤交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拉住大爷说,太危险了!您不能这样过马路。可大爷告诉交警说他的膝盖有骨刺,不能走楼梯上过街天桥和过地下通道。交警耐心向大爷解释了这样横穿的危险性,然后背着他从地下通道过了马路。之后交警向大爷要来家人电话,告诉其家人要多关心大爷的安全,最好不让其单独出门。家人说我们真担心他的安全,已经劝说好多次了,可老人家性格比较倔,偏要自己出来。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行人斜穿马路和闯红灯,这不但是全国各地“中国式过马路”的通病,也是公安交警部门一直以来进行治理的顽疾。在开展文明劝导治理行动中,交警经常发现一些行人,边低头玩手机边过马路,边相互聊天边过马路,手里拎着东西边想事边过马路,甚至有的不管信号灯是红的还是绿的,只要看见车流减少就抢着过马路,当交警劝导说“请你看信号灯安全过马路好吗?”部分行人总是笑着对交警说:“对不起!没注意看灯。”“对不起!刚才想事了。”“对不起!我有事着急。”

当前,市公安局正在开展“全警上路管交通”活动,将对行人斜穿马路和闯红灯进行文明劝导;对违法乱停车行为进行强势整顿治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及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并将持续开展和形成常态化,目的就是通过长期抓和抓长期,让广大市民群众养成文明安全出行的好习惯,以此来推动和建设与大连文明城市相匹配的文明交通新秩序。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