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工作体系在我市进入新阶段
2019-08-31 09:23来源:大连日报
(记者石朕)日前,辽宁省第一家“行政争议全覆盖综合性行政纠纷调解中心”在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中心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我市进入新阶段。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由瓦房店市司法局和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同负责,分别设立在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均纳入调解范围,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争议,争议双方希望通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帮助调解的,调解中心也可以给予法律指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司法局指派律师协助当事人参与调解。在日常调解行政争议案件中,调解中心委派调解员,对政府和法院移交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和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前调解行政争议。对涉及人数众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成立调解小组,也可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法律专家等参加调解。涉争议的行政机关对于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通知进行调解的事项积极配合,能调尽调,努力促成行政争议实质调解。
行政纠纷调解中心依托非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行政争议调解“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机制作用,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通过“府院联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推进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编辑: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