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仍任重道远
我市建立环境质量定期通报制度
全市环境质量通报电视电话会议9月19日召开。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及相关问题,并提出建立环境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对不能完成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任务的地区和部门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等8个相关委办局主管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市县主管领导在分会场同步参加会议。
截至9月6日,市区优良天数为203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1.5%,同比下降9.7%,达到省考核目标,未达到市考核目标。PM2.5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20.7%;PM10均值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15.1%;臭氧浓度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9.6%。甘井子区周水子国控子站、中山区青泥洼桥国控子站对周边污染源管控不到位,异常时间超出全市平均水平。扬尘精细化管控尤其是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35项扬尘问题清单仍未销号,散流体车辆封闭进度偏慢,鞍钢石灰石新矿、瓦房店众惠商贸等部分大中型矿山企业共计35个整改项未按时完成,重点企业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企业精细化管理不够、管理要求不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任重道远。
今年前8个月,全市6条主要河流7个国控断面达标5个,超标2个,分别为庄河的英那河入海口断面和小于屯断面。已达标的5个断面也出现了2次至7次不等的月份超标。根据水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跟踪检查结果,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庄河市整改工作落实较好,瓦房店市、旅顺口区整改工作推进相对滞后。普兰店区唐家房街道金三元市政排污口、太平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瓦房店市泉眼河整治、老虎屯镇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庄河市4处市政雨污混排口需要整治等,全年河流水质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强调,对大气、水环境质量负责,是法律赋予地方一级政府的责任,是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法律义务,大气、水环境质量也是国家、省考核地方政府的刚性指标,有关地区、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环境质量生命线的意识。市政府将建立环境质量定期通报制度、管理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度等,环境质量通报会上发放的问题清单,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行立改,市生态环境局将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力、问题多次反复的,以及全年不能完成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任务的,有关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记者巴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