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128个低收入村迈上小康路

天健网消息(记者 温笑权)由于资源匮乏、基础薄弱、生产条件差、主导和特色产业发展缓慢等原因,生长在庄河、瓦房店和普兰店“两市一区”部分偏远山区的128个村的大部分农民收入水平非常低。为了让每一个低收入群体在小康路上不掉队,我市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对128个低收入村切实做到了摸清底数、制定政策、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搞好规划、积极行动,全市农村扶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128个低收入村正在大步迈上小康之路。

自加压力 扶贫基准线大幅提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市把农村扶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机遇。2014年对全市农村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了北三区市37个乡镇(涉农街道)的128个低收入村作为扶贫攻坚对象,作为全市重点民生工程全力推进。

我市在2005年消灭绝对贫困人口以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就以低收入村作为对象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标准也是逐年提高。由于国家和辽宁省没有给大连下达扶贫任务,我市自加压力,提出实施以低收入村作为扶贫对象整村推进的工作方针,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扶贫标准相继提高的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增长水平,经过分析、对比、测算,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市由原来的6500元提高到10000元的扶贫基准线,并以此为标准确定低收入村。新一轮拟定低收入村128个,其中庄河市55个、普兰店区43个、瓦房店市30个,并明确了脱贫退出十项标准。

到2020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万元以上。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现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村屯、屯屯通油路比率达到100%。村民安全饮水比率达到98%以上。住房安全农户比率达到98%以上。整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困难居民应保尽保。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产业发展特色基本具备。农民社会化组织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18年底,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3623元,比2016年增长3600多元。38个低收入村达到市定标准实现脱贫,占总数的29.7%。

政策保障产业推动 扶贫效果显著

低收入村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产业发展是关键,配套政策是保障。为完善保障体系,以《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意见》为统领,我市先后制定了《贯彻实施〈中央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大连市扶贫攻坚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大连市低收入村脱贫退出办法》《大连市农村扶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大连市农村产业扶贫发展规划(2017—2020年)》《全市农村定点帮扶单位调整名单》《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指导意见》《大连市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与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大连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1+9”系列文件。

有了政策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产业扶贫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能够促进低收入村农民增收的产业项目及其相关联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一区两市结合本地实际,以激发内生动力为根本,以产业扶贫为关键,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强主导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精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扶贫产业落地见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在产业扶贫政策的推动下,全市出现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土地股份合作、村企合作、扶贫车间、党建+电商、广告+品牌、政府+协会+基地+农户、金融+集体+农户和旅游+农户等众多产业扶贫模式。

普兰店区以村集体项目为主,兴建多处设施农业小区。瓦房店市在大力发展产业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产业项目。庄河市重点发展设施食用菌和草莓项目。仅今年上半年,128个低收入村累计落实产业及其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54项,开工145项,完工86项。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322万元,惠及低收入村农户1361户。组建低收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2家,入社土地9000多亩,入社农户1900多户,户均增收近千元,进一步增强了低收入村发展内生动力。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