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近日下发《关于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
据介绍,这是我市首次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全市所有在用及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机械基本情况、使用场所、使用时间等信息。通过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摸底调查,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在用和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上传信息采集系统。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应用领域均在申报范围,包括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渔船、发电机等。
申报内容主要有——1.所有者信息: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联系方式;2.机械基本信息:机械铭牌、环保信息公开标签、机械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排放阶段、目前使用地点等;3.发动机信息:发动机铭牌、型式核准号、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4.机械信息:机械所有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四种登记类型中任选其一进行填报;5.其他附件信息:DPF改装等。在填报相关信息的同时,需要上传机械正面、左或右侧45°、机械背面照片3张;机械铭牌等资料照片至少1张。
申报办法——各有关单位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均需自觉登录系统注册申报,从即日起申报,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各有关单位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和网站进行申报。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申报登记指南和操作手册,按照手册登录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申报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和未取得环保标识的机械将限制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使用办法也将很快推出。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对限制区内使用超标排放机械的予以行政处罚。(记者巴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