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导则——投放源头有督导 分类容器有标准
2019-11-07 12:37来源:大连日报
/ 记者吉存 /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更好地指导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实施《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工作导则(试行)》,主要内容有:
1.明确科学布局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
2.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原则应配置四类的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其中有害垃圾的投放容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3.分类投放容器数量满足服务区域需要,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分类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摆放整齐,外观干净整洁。
4.有关单位、社区、物业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和分类投放的相关标准。
5.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的投放容器一般选用120升、240升规格。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的规格可按垃圾类别自行设计。
投放源头
督导员
专业督导员:
政府聘用
义务督导员:
社区志愿者
志愿者督导员:
党员干部
每天在垃圾分类投放点负责宣传、教育、引导、监督、劝告、制止、记录。
1.西岗区新型垃圾投放柜让人眼前一亮。
2.智能废品回收机在西岗区北京街亮相。刷卡、称重几个简单的步骤,就可完成一次智能的废品处理,超方便,还可提现。
3.餐厨垃圾经过这台“智能餐厨废弃物就地处理设备”的粉碎、烘干、分离后,可直接获得水、油、有机肥料。
记者王华 摄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