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记者吉存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积极推进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促进行业发展。

着眼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限,强化以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为主的监管模式,根据《大连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局制定《市住建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申请人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核发时,不需要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工伤保险缴存证明和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承诺其遵守告知事项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建部门在审批决定作出后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核查。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未履行承诺的,将建设单位纳入建设领域失信名单,转由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被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许可,不再适用审批告知承诺制。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改变了原先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形成了宽进严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管理模式。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