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类别有调整
2019-11-19 08:12来源:大连晚报
说起“垃圾分类”,大家一定同意应该分。
可是到底怎么分?不同的地方,分法却不一致。很多人在一个地方好不容易养成的分类习惯,到了新的地方还得重新再学。近日住建部就此问题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
其中,最新版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在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上都进行了不少调整。生活垃圾的类别也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11个小类;删除了“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等4个标志类别,增加了“厨余垃圾”、“灯管”、“家用化学品”标志类别;针对部分试点地区的差异,例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或者“湿垃圾”,在新标准中,都统一为厨余垃圾。
标准编制单位北京市城管研究院张劲松表示,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升级、分类运输和分类的处理工作,标准适用范围的调整,更加注重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在应用当中的规范性和广泛性。
近期,“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将上线运行。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用这个小程序进行查询。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