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不按箭头指向属不规范停车 大连五类交通违法仍在严管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为迎接第八个“全国122交通安全日”的到来,日前,大连交警部门严查行人横穿马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车窗抛物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五类交通违法行为。11月26日,记者自市交警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交警系统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41454件,其中取缔违停是28600件,不礼让行人1431件,摩电车处罚是1280件儿,扣除摩电车959台,行人违法行为1365件,一周内仅机动大队就扣留违法上路摩电车787台,查处违停车辆1532台。
交警对未按停车位停车车辆开具通知单
五类违法行为仍在严格管理
11月26日,记者跟随交警来到联合路79中附近路段。“联合路79中附近有三个停车场,但有些驾驶员因送孩子、办事儿或者去花鸟市场购买物品,往往选择路边停车。”沙河口交警大队联合路中队民警吴国屹告诉记者,从早上7点上岗到中午,他们已经在该区域劝离近百台路边停靠车辆。另外,吴国屹介绍,中山公园区域老人晨练较多,民警发现,在老人结束晨练后过人行横道时,该区域驾驶员不礼让行人行为时有发生,民警都会及时进行现场管理。
仍有市民选择横穿马路
记者自现场看到,联合路花鸟市场门前人行横道偶有发生车辆不礼让行人行为,而在联合路与长兴街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上,有些市民往往选择在人行横打送信号灯闪烁、尚未完全变绿时就选择过路,甚至有些市民图方便不选择十几米外的人行横道,而是直接横穿马路。每当有这些情况发生时,交警都会第一时间前去进行劝导。
“目前五类违法行为仍在严格管理。”吴国屹说。
停车不按箭头方向属不规范停车
作为驾驶员的你知道么,即是你把车停在了车位里,但若车头朝向与箭头指向不符,或者停车压到了停车位线,都会被交警部门算作停车不规范,若是将车停到了路边没有停车位的区域,即是没有压到盲道,也算违停。吴国屹介绍,“现在路边车位已经施划完毕,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箭头指向,车头朝外,车位朝后,在规定时段,凡是没有停在车位里的车辆都算违停。”
没有停在停车位 车辆被贴上通知单
据了解,日前,为深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最大限度为市民停车创造条件,自8月份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在30条示范路街规范施划新停车泊位11000余个,清除不合理停车泊位900余个,设置隔离柱700余个。
对五类违法行为会怎么处理?
交警部门介绍,行人必须按照信号灯指示或交警指挥安全走斑马线,或者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严禁横穿马路、攀越护栏和闯红灯;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要提前减速或停车让行,确保行人过街安全;机动车应当进入合法的停车场(泊位)规范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车窗抛物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
车辆朝向应按照箭头指向停靠
对行人违法采取拍照、录相取证,对不听劝阻的行人,在开具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并抄告给所在单位或社区;对辱骂民警、暴力抗法的行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妨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给予从快处理。对乱停乱放在机动车,实行定点清除,开具违法停车告之单或拖移。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除电子抓拍外,民警还将在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处罚。对车窗抛物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