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陈求发出席并讲话

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阜新市细河保护条例》《辽阳市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朝阳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分别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国安等5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随后,陈求发作了讲话。他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实现了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提质升级。要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逐项梳理盘点,推动成果转化,扎实做好今年收口工作。

陈求发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党中央要求,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上来,真正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过硬的治理效能。要谋划好明年工作,紧扣全省重点工作,立足人大法定职能,编制好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计划,聚焦问题、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高质量筹备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扎实做好会务工作,更好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确保大会风清气正。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主持会议。(记者杨忠厚)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