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新规明年5月实施

昨天下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决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自2012年条例施行以来,本市首次对该条例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最高可处200元罚款。此外,要求餐馆、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对“混装混运”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

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进一步介绍了法规修改的背景、重点内容及下一步实施举措。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