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冬季普法流动大讲堂送“三法”走进偏远农村

一个村三个讲堂同时开讲

记者 安文元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新农村,12月3日上午,由大连市法制宣传协会和市总工会主办,普兰店区四平镇长岭村承办的,以“‘宪法日’学宪法、推进农村法治化”为主题,以解读《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反家庭暴力法》为内容的大连冬季普法流动大讲堂走进普兰店区四平镇长岭村村民家中。

上午9时,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赵玉虎刚迈进长岭村一位村民家中,“呼啦啦”从左邻右舍涌进十几名村民,把赵律师围在炕头中间,聚精会神地听赵律师讲解《土地管理法》中与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解惑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在场的村民们兴奋地报以热烈的掌声,有一个村民几乎在炕上跳了起来,激动地说:“俺承包的山林快到期了,再续合同就能更准确的依法签订了。”辽宁圣邦律师所资深律师姜雷在村会议室内向二十几名村民解读《物权法》中与群众相关条款。当姜雷律师依法举例说,如果甲某拾到乙某一件物品,乙某找到甲某领取时,甲某可向乙某提出付保管费。讲到这时,一个村民伸出大拇指称赞说:“咱们国家的法律条款越来越健全了。”与此同时,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另一个资深律师娄冰在另一个村会议室,向前来学法的村民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娄律师从建一个美满幸福家庭,讲到个别家庭遇到难事、烦心事、产生矛盾就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造成了伤害。家暴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条款,公安司法机关要对加害人批评教育、出具告诫书、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说到这儿,一个村民站起来发言说:“有法律做保障,家里那点事儿,好处理,没有解不开的‘疙瘩’”。此时,在场的村民们共同表示说:“维护和谐、美满、文明的家庭关系,从我们每个人做起。”一个村三个讲堂同时开讲,场面严肃、热烈,在我市还是不多见的。

今年以来,长岭村党总支,始终把“依法治村”放在首位,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与“宪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能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与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注重融会贯通,有力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