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感受有温度的司法

通讯员孙晶杨茜淳 记者杨旭

为让群众少跑腿,检察官为申诉人提供“上门服务”……在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中,大连市两级检察院解民忧、暖民心,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有效化解矛盾,使相关涉案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司法的温暖。

奔波百里释法说理

“我家在偏远农村,往返大连市内一趟不容易,稍晚点就赶不上回家的火车了……”王某某是一起人身伤害案的被害人,来到大连市检察院申诉,并希望检察机关抗诉。

受理此案后,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王某某反映判决赔偿的数额确有笔误,后经提出纠正意见,审判机关以裁定形式予以了更正。为了减轻王某某辗转奔波的负担,办案检察官主动到当地检察院借地办公,多次折返两地对其耐心释法析理,王某某被检察官的办案态度深深感动,也明白了相关法律问题,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办理结果。

被害人得到10万元救助

60多岁的李某某是一起持刀伤人案的被害人,他对一审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审判机关判决并无不当,向李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法释理工作。细心的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案发后,李某某虽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进行治疗,但依然因案致残,劳动能力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也受限。又因得不到被告人的赔偿,一家4代7口人的生活也陷入了极度困境。

甘井子区检察院建议李某某按照《辽宁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司法救助申请。近日,10万元的救助金交到了李某某手中。

让来信来访群众感受“检察温度”

大连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办信也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中,两级检察院牢牢把握好“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实体回复”的期限,对所有来信实行逐一登记答复。今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共受理群众来信1757件,召开调度会议22次,对转入业务部门办理的56件来信进行了实体答复,群众来信回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