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大连校企这样“牵手”

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知识产权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校生顶岗实习获得劳动报酬,企业投资捐赠职业教育可享税收优惠。

近日,《大连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出台,明确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指导、校企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并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规定。

《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月9日,大连市教育局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校企合作能给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带来哪些利好?

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企业接受实习生为其缴纳的劳动保险实行先交后退的优惠政策。

建立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通过探索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

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经营活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

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学徒,企业因接收学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鼓励企业投资捐赠职业教育,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允许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有偿服务及校企合作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核增绩效工资总额的来源,用于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允许职业院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

职业院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企业人员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可视同相应的技术或科研成果,按规定予以奖励。

校企合作有哪些方式?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合法经营、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开展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信息、课程、师资、培训、人力等资源。

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积极为学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充分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技术技能传承创新。

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依法依规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职业院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联盟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