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海洋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污染常态化防治

(记者吉存)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污染常态化防治的通知》,2019年底前,完成渤海沿岸500米范围内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清除任务;2020年底前,我市海洋沿岸地区逐步具备海上垃圾打捞和处理处置能力,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污染的常态化防治。

我市将加快推进海洋沿线区市县(先导区)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焚烧厂建设,持续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清除工作。沿岸高潮线向陆一侧500米范围内(含海岛),禁止新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和填埋场所。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向海洋倾倒垃圾违法行为,严禁垃圾入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对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完成已排查出的垃圾堆放点的清理工作。同时,各地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清理人为倾倒在海洋近岸部位的垃圾。生态环境部门应协助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应协助处理生活垃圾。

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务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排查沿岸高潮线向陆一侧500米范围内(含海岛)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情况,严禁新建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的堆放和填埋场所。各地区应尽快完善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的日常运行及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应收尽收和应管尽管。各地区要提高海洋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污染常态化防治的能力。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