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强制垃圾分类过百天:夏天吓一跳,冬天随便撂

央广网西安12月12日消息(记者黄立新 刘涛 舒隆焕)《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从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截至12月12日,西安市强制垃圾分类进行了103天。

实施强制垃圾分类百天以来,市民们对强制垃圾分类的印象是:管的人说得挺多,扔的人没人监督,运的人得过且过。“我们小区天热那会儿说得挺严重,现在又混装、混运了”“现在周围的人扔垃圾又不分类了”“垃圾分不分类好像也无所谓了。”《管理办法》出台前,各种声势、禁令、狠话,触动了很多人,不少市民从上海人的经历推论,以为西安市的强制垃圾分类一定会令行禁止、说到做到,时至今日“新政”在现实中像一张“白条”“被拖回了原形”,“夏天吓一跳,冬天随便撂”,似乎成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其他垃圾”桶成了“万能桶”

记者近日在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曼城国际小区多次观察到,该小区的灰色“其他垃圾”垃圾桶数量是红、蓝、绿色垃圾桶个数的好几倍,大多数居民都把垃圾投进了灰色的“其他垃圾”桶内,后面的人跟着前面的人投放,无人事先、事后监管。记者查看桶内垃圾袋发现,居民混装、混投情况严重。在市内多个居民区记者发现,灰色的“其他垃圾”成了“万能桶”,经常溢满;相邻的红、蓝、绿色垃圾桶大都不满,还有的是空桶。

有小区物业无奈地说:“城管清运车运垃圾时,如果不是‘其他垃圾’会被他们拒绝回收,我们不得不增加灰色“其他垃圾”桶或将所有垃圾汇集到‘其他垃圾’桶中,否则小区的垃圾堆着拉不走。”

西安市高新区财富中心写字楼一位刘姓企业职员向记者反映:“我们大楼里至今没有要求我们垃圾分类,9月份一层一个大垃圾桶,随便扔,最近发现放置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附近另一幢写字楼的企业职员透露,公司也摆了几个垃圾分类桶,但员工没有人分类扔,也没有人监督。

记者在西安地铁小寨站看到,地铁站垃圾桶只设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种,但有乘客、市民不按分类要求随手乱扔。地铁站保洁人员对明显投错的垃圾也未重新分拣,只是将桶里垃圾套装到标有“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垃圾袋里等转运。保洁员说:“哪能分类分拣的了那么多!小寨地铁站周末一天有五六十袋垃圾,保洁员就是把垃圾掏出来套上标志袋,带到站外,等待转运。”

记者近日随机走访了西安市部分居民区、公共场所、写字楼、地铁站等发现,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垃圾混投情况依然故我,分类垃圾箱内的垃圾到了垃圾转运环节仍是“一锅烩”,垃圾分类监督员很少见到,标识“其他垃圾”的灰色桶成了“万能桶”,强制垃圾分类的现状并不乐观,垃圾分类问题多多。

转运“一锅烩”,监督员哪去了?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转运、处理垃圾必须分类进行。但目前存在对居民已经初步分类、分类投放的垃圾在清运环节被混装、混运的情况,对转运“一锅烩”市民不满意,觉得自己在家白干了,有情绪。西安市长丰园小区市民反映,西安市强制垃圾分类以来垃圾桶变多了,监督引导员怎么不见了?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建立垃圾分类台账的小区有3000多个,按正常配比,一个小区最少有一名社会监督员,全市首批需要近3000至5000名督导员。目前,由于相应的聘用机制没有完全落实,督导员上岗补贴办法没有确定,大部分社区监督引导员是由公益组织志愿者或者物业公司员工、保洁员充任,短时期做不到完全覆盖,垃圾强制分类只能靠居民的自觉性。记者走访中发现,仅靠公益组织志愿者、保洁员、物业管理人员担任督导员管不了、跟不上、说不过,动力不足。

垃圾强制分类会不会不了了之

西安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已经饱和,另设在鄠邑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临潼区和阎良区的6座小型垃圾填埋场库容也近饱和,新建投运的蓝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仅82.125万吨,与西安市一年(以2018年为例)产生的416.77万吨城市生活垃圾、149.56万吨农村生活垃圾(含西咸新区)相差甚远。12月9日西安市领导在蓝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现场调研时要求,要强化管理,提升效益,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洁净的生产生活环境。

实际上,通过调研政府领导也看到了问题所在。“百天‘新政'没有实现当初推出‘新政'全部目标,加上推行中没有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应对变化、破解难题,效果打了折扣。”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旦这一次垃圾强制分类新政“烂尾”、不了了之,《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就成了“稻草人”,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不说,不文明行为就会受到鼓舞、产生城市管理破窗效应,城市管理者、决策者不可不察。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