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门前停车有时限吗?是否属于违停?

大连儿童医院正门,司机在车上临时停车上下人,限时多长时间?是否属于违停?

近日,市民孙先生在民意网上留言咨询儿童医院门前停车的相关问题。

12月11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儿童医院门前没有停车位,现场有交警执勤。偶有市民在医院门前停靠,其家人抱着孩子下车后,车辆即刻驶离,交警也未出声制止。记者采访期间,一个小面包车想要靠边停车卸载物品,交警立刻上前制止其在路边违法停靠行为,并告知其停到指定地点卸载。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市民反映的路段的勤务方式为巡逻管理,执勤民警对违法行为即发现即查处。如果市民对违法处罚有异议,可以到相关大队进行申诉。

儿童医院门前有交警在现场执勤

据悉,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不得离开机动车,停车时间不得超过60秒钟,妨碍交通时应当迅速驶离;

(二)按顺行方向,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超过30厘米,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示廓灯、后位灯;

(三)在设有出租汽车站点的路段,出租汽车在站点靠右侧路边顺序停车上下乘客;

(四)公交车、进出城区的营运客车驶入停靠站,应当在停靠站一侧不超过50厘米单排靠边停车,不得待客、揽客和在停靠站以外地点上下乘客;

(五)不得影响无障碍设施(缘石坡路、盲道)的正常使用。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