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对标上海助力大商所拓展期货交易形式
2019-12-15 09:52来源:大连日报
为拓展期货交易形式,大连商品交易所近期拟增加标准仓单交易,而此项业务是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先行开展,并探索出一套从交易形式、发票开具到后续管理的宝贵经验。此前大商所向大连市税务部门进行了涉税业务咨询,希望借鉴成功经验,能够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方面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标准仓单业务上的成熟做法,采用“卖方客户”向交易所开具发票、交易所向“买方客户”开具发票的方式。
对于大商所提出的税务需求,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表示要对标上海,积极推动大商所学习借鉴上海期货交易所成功经验,切实将税务部门助力企业发展的职能落到实处。在安排相关部门对大商所上门调研之后,市税务局又派人赴上海市税务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现场交流,专程解决大商所提出的开展标准仓单相关税务需求问题。
在沪期间,市税务局根据企业的新交易形式,针对增值税发票开具、增值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确认等新问题,在调研过程中一一详细咨询,并结合大连实际情况和特点,逐步形成大连的管理方法。
通过调研,市税务局明确了此业务的相关政策及日常管理要点。大商所将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流程建立标准仓单交易平台,拟选主要农产品品种、油脂油料、化工品种及黑色品种作为首批品种试点标准仓单交易业务,预计年标准仓单交易金额约为2000亿元。未来,大商所将更好利用期货金融工具,服务实体经济,带动地方经济产业链的完善。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