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要结束了 年假没休有补助吗?

翻翻日历,2019年还有不到两个星期就要过去了,对于上班族来说,年末还有哪些事情没有完成呢?这一年的工作任务完成了吗?年终总结写好了吗?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2019年的年假休完了吗?如果没休完,那么要抓点紧了。

年假未休 应不应该有年假补助?

日前,网友“求解”在民意网上留言,咨询年假未休的相关事宜。“2017年、2018年的年假未休,应不应该得到年休假补助?”网友留言说。

应按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针对网友“求解”的留言,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从职工带薪年假的对象、报酬标准两方面给予了解答,明确指出“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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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应该有多少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要求签订“自愿放弃年假责任书”是否有效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