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启动

记者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Ⅰ类(简称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20年1月3日启动,已于2019年10月份申请城镇居民慢性病检诊认定的人员,不用再申请认定,由于政策调整,如有增加病种可申请认定。具体可登录“中国大连”网站,点击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Ⅰ类补助人员范围为参加大连市城乡居民(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各检诊医院检诊时间: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为8时10分至11时、13时30分至15时,其他医院为8时10分至11时、13时10分至15时。各区市县慢性病检诊工作由当地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安排认定。

所有参检人须严格按公布的所属街道检诊时间及指定医院参加检诊认定,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住院材料包括出院记录及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检诊认定结果2020年1月22日左右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所有可刷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编辑: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