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年有所归
冬至是经天文学认证的冬天的起始,也是古老而重要的节日。所谓“至”是达到了极点——阴至而阳,就是冬至。这是一年中夜最长、昼最短的一天,最长的影子也会在这天诞生。
/ 马云云 /
傍晚五点天就黑了,晚高峰的马路上天天都在堵,从交错的车灯间隙往香炉礁高架桥的远处看,清晰地看到大面积的云,天际暗蓝,公交车里人满为患,车窗起了雾。前面的私家车不顾来自四面八方的喇叭声,硬生生并了进来,司机师傅抱怨了几句,前座的乘客大叔倒是淡定,笑盈盈地劝着:“都着急回家!”嗯,是时候“回家”了。
人们喜欢在冬至团聚,年末岁尾,提前预售的春运车票“秒空”足以证明游子的归心似箭。
上大学那会儿,到了冬至又临近元旦,期末考试的档口专业课都停得差不多了,学校索性会放几天小假,让本市和临市的孩子回家聚聚。同学们呼啦啦地光速离校,空荡荡的校园里剩下我们这些外地学生冒着寝室断电的风险准备“节日宴”。北方人吃速冻水饺,南方人吃汤圆。这种差异加深了“家”的意义,那是各自人生中最特殊的部分,是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家庭教育下塑造出的独一无二的你。北方零下三四度的气温里,我们围坐在一起,仿照家里聚餐的形式,也会顺势去校外经常光顾的饭店买上几个炒菜,一次性外卖盒、一次性筷子,每个人捧着各自花纹不同的饭盒、饭盒盖,一边用电脑播放《X-MAN》这类吵闹的综艺烘托气氛,一边是闹哄哄、稚气未脱的“杀马特”少女们。简陋,也挺幸福。热气腾腾的氤氲中,是缘于一份对冬至日的仪式感。那个时刻,只有温暖和喧闹才可以驱逐黑夜和寒冷,才能将那份不能回家的遗憾连同想念一并吞进肚子里。在这种特定情形下的“团圆”冲破了身份的壁垒,不论你是农村家庭还是高干子弟,不论你来自北方极寒地区还是没有雪的南国,都可以在这个勉强算是“家宴”的饭桌上找到短暂的归宿。强烈的“归”的欲望让你无比清醒地知道家的方向,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知道自己是谁。
进入12月下旬,农民结束了平日里繁重的农活,渔民开始收网,终于可以休息下来。这几天晚上去夜市买菜,连吆喝的slogan都与往常不同:“便宜了!便宜了!卖完回家过年了!”督促确实加深了购买欲,总觉得此时不买就“没了”。这种不安感和乡村生活截然不同。丰收时储存下的体量巨大的作物让农民不必焦虑一年中的任何特殊时期,“储藏”是最基本、最原始的渴望。这是天赐的狂欢时间,自然会上演真挚的庆贺。平日裹着头巾的农妇去赶大集置办新衣,顺便烫个“大波浪”;男人们聚在一起把酒言欢,将一年的辛劳“干”尽肚里,那些累也就烟消云散了。宰杀养了一年膘肥体壮的家畜,生鲜置备齐全,用一个节日来狂欢,多么地顺理成章。
大连人喜欢在冬季“泡酒”,与江南地区开垆酿酒不同,北方多寒,会造成阳气不足,所以将酸枣、人参、鹿茸、枸杞、五味子、川牛膝、蛤蚧等中药材泡进度数极高的白干酒里,成为了寒冬里补益安神、强身健体的一剂良药。小时候看见过姥爷从早市拎回一条小蛇尸体,我又好奇又害怕,猫在厨房门口偷窥。这条“无头蛇”会被塞进一个用高温消毒的玻璃瓶里,泡上大白桶里倒出的白酒原浆,那蛇突然上浮就跟活了一样,几日之后变得圆润饱满,我每次路过酒瓶旁都会加快脚步,生怕被活吞了去。大了以后,我喜欢上泡果酒,但多数在夏天,将樱桃、荔枝等喜甜的水果加上黄糖入酒,到了春天,就着满树繁花且饮且醉,哦,当然也要约上三五好友买醉,余光里全都是漂亮姑娘。
冬至大如年,人间小团圆。就像肯尼斯·格雷厄姆在《杨柳风》里描述的:“这个房间也许平淡无奇,甚至狭小。在炉火的照耀下,房间很美。人们很清楚,这对他有多重要,在人的一生中,这样的避风港具有多么特殊的意义。与家人共度的时光,永远不会无意义,那甚至是我们有限生命时光之外的额外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