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对接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太平湾港区建设
2019-12-25 08:10来源:大连天健网
《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五大亮点解读之二
天健网消息(王天岩 记者 葛春家)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是我市“两先区”建设的重要抓手,航运中心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物流服务的高效和物流运输的发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另外,根据我市新机场、太平湾港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发展,迫切需要在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形成科学的规划体系、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和特色化显著的航运服务产业体系。为此,《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部署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编制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应当明确推进建设的总体部署、分阶段目标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同时,为了保障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用海和用地需求,条例规定,“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保障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土地、海域、岸线需求,并为临港、临空经济区及航运服务集聚区、物流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合理预留土地和海域。”此外,条例还就推动航运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提升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和对外辐射能力作出规范,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航运服务产业集聚区,制定政策措施,吸引相关行业主体和功能性机构向本市集聚。航运服务产业集聚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区域特色和市场需求,制定促进港口物流、航运金融、航运保险、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运代理、海事法律服务、国际航运经纪和国际船员服务等航运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