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准妈妈,怎样使用配偶的生育险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然而,全职准妈妈们因为没有工作单位,无法缴纳生育保险,这部分群体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吗?大连男职工生育险报销包含哪些内容?

市民徐先生咨询:“我爱人不上班在家待产,用我男职工生育保险能报销哪些内容?”

针对这个问题,大连市医疗保障局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待遇标准、办理方法、地点几方面给出了详尽的解答。

据悉,符合辽宁省计生条例生育的,生育时按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继续缴费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相关待遇,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 护理津贴工资依据生育上年度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数为基准核算。

其中,女方未就业且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可享受未就业配偶医疗费待遇,医疗费包括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

医疗待遇标准:

产前检查费800元,顺产生育2200元,难产生育3000元,剖宫产生育4000元。

报销时间:

生育次月开始可以办理(每月1-15日)

报销地点:

单位所属区医保办事处

所需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社保卡、生育住院诊断书、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明细、出院记录(小结)、《大连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现场填写)。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