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公布首批负面清单 对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作出规定

《大连市第一批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日前公布,对全市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作出明确规定。

负面清单分三大类12项,都是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在种植业类中,提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农业种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秆农作物”等2项规定;在畜牧业类中,提出了对建设养殖场区域、对引进境外畜禽遗传资源等的6条具体排除规定;在渔业类中,则提出4项要求,包含对水产新品种推广、养殖场所的划定、捕捞活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的禁止性规定。

据介绍,为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大连市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我省、有关部委的法规,因地制宜制订了这一负面清单,不断强化大连市农业产业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记者 杨少明)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