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辽宁在行动】大连13座污水处理厂加大消毒剂投加量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丁一)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疫情传播特点,市市政中心按照省生态厅、卫健委、住建厅2月2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14个污水处理厂进行督导调研,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BOT污水(泥)处理厂稳定运行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污水、污泥处理厂监管工作的通知》。

污水处理厂在保证紫外线消毒装置达标运行的同时,加大消毒剂投加量
相关《通知》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是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污水、污泥处理厂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加强管理和防控,阻断疫情传播的一切可能途径。密切观注进水水质、水量变化,及时调整工艺参数,确保出水达标。重点关注和检测生化处理单元进水余氯指标的变化情况,对生化系统微生物活性、浓度进行观察和检测。污泥活性降低时,需减少剩余污泥排放量,提高污泥浓度,适当增大曝气量,保证生物系统稳定运行。
同时要加强消毒运行管理,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达标。保证紫外线消毒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及紫外灯管的完好率,不得自行关闭紫外消毒设备。紫外消毒设备备品备件准备充足,设备故障时及时更换。具备辅助投加消毒剂的水厂,应加大消毒剂投加量,保证出水粪大肠菌群连续稳定达标。
另外,《通知》也对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备品备件管理;加强除臭系统运行管理;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等方面提出详细要求。
记者了解到,市市政中心20名排水监测人员坚守在监测一线,实行上下午轮班制度,主要负责对每座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的粪大肠菌群、COD、总磷、总氮、余氯等9个检测项目进行监测,目前已采集样品60个,取得数据540个,出水质均能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达标排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马栏河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通过在出水口设置的紫外线消毒装置进行杀菌消毒,同时配有一套辅助加药系统,通过投加次氯酸钠消毒,实现双保险达标。目前,市市政中心要求具备辅助投加消毒剂的13座污水处理厂,在保证紫外线消毒装置达标运行的同时,加大消毒剂投加量,实际出水粪大肠菌群数小于每升100个,远低于每升1000个的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