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特殊时期作出重大决定 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肖盛峰主持并讲话

(任达研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董国勋)2月1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决定》从满足全市人民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需要出发,立足突出我市特色,务求切实管用,围绕全市防控工作的原则要求、政府及社区(村)的职责、应急管理措施、防控义务、捐赠及志愿服务、信息报告及宣传引导、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监督和法制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着重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等九个方面作出了规范。

肖盛峰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回应人民关切,切合防控所需,适时作出的《决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依法防控的重要举措,是动员人民、凝聚力量的重要保障,是人大常委会助力抗击疫情的生动实践。

肖盛峰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防控工作,着力推动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要加强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要发挥人大优势,动员全市人民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全市防控取得胜利作表率、作贡献。

肖盛峰要求,着力推动实施《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作出《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决定》的解读、宣传工作,加强《决定》实施的跟踪监督。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作出了关于推迟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尔恭、王晋良、刘晓滨,秘书长姜建国及委员参加,常委会有关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