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18例,新增1例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丽霞)2020年2月14日10时至22时,辽宁省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大连市1例、鞍山市1例,均为普通型病例。新增5例治愈出院病例,均为锦州市确诊病例。目前,辽宁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19例,治愈出院29例,死亡1例。

119例确诊病例中,沈阳市28例、大连市18例、鞍山市4例、本溪市3例、丹东市7例、锦州市12例、营口市1例、阜新市8例、辽阳市3例、铁岭市7例、朝阳市6例、盘锦市11例、葫芦岛市11例。

记者从大连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截至2月14日22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8例,出院4例,新增1例,现有疑似病例164例。

新增病例情况:

病例18:患者马某,男,55岁,为第17例病例王某公公,辽宁朝阳凌源人,在连居住地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1月17日11时至18时40分,患者于凌源汽车站乘坐凌源至大连的长途汽车(座位号8号)来连,抵连后由其儿子驾车接回家,此后居家未外出。1月21日和1月22日17时50分许,从家步行至海川幼儿园接孙子回家。

2月11日,第17例病例王某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2月13日对其密切接触者马某等家庭成员进行核酸检测。当晚马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但无发热、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2月14日,马某出现发热等症状,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正全力排查中。

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大连市及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对每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严格排查并采取了相应医学及卫生措施。截至目前,已排查到密切接触者304人,解除医学观察196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相关的公众采取如下防护措施:暂时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或村委会联系,居家隔离观察14天,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由社区或村委会通知120急救车或乘坐私家车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告诉医生您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