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环保发布】9月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韩晓菲)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日前,大连召开全市排污许可工作视频会议,除生态环境系统相关人员外,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也在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这是近一个月来,大连第二次召开市级层面视频会议,通过提早部署、全域谋划,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排污许可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目前,第一阶段数据比对工作比国家和省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一周完成。


汇集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数据,形成大连全口径数据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反复沟通协调市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第一时间拿到这些部门的数据。通过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进行筛查比对,在市级层面初步比对出今年我市排污许可需核发企业数量。同时迅速将数据发放给各生态环境分局,指导调度分局开展区一级的数据比对工作。


制定完善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接到任务后,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分解落实任务,在方案中明确时间节点和考核要求,赶在春节前制定下发了市级工作方案草案。本周在省厅方案的基础上,对我市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正式工作方案并下发给各分局。


做好技术指导,发布第一期技术指南


根据第一阶段数据比对结果,以及各分局反馈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连夜制作了《大连市排污许可工作指导(第一期)》,统一明确核发范围、执行标准等问题,同时在微信工作群24小时解疑释惑,随时做好技术保障。


强化统筹指导,各分局工作有序开展


本周,市生态环境局分成四个督办小组对各地区第一阶段数据筛查工作进行了密集调度和督办,各地区高度重视,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其中,甘井子分局主要领导赴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区政府资金和人力组织上的大力支持;高新园区分局不等不靠,年前利用分局二污普、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现有统计数据,提前制定核发计划,年后主动上门沟通,现场拿到工商和交通部门的数据开展比对工作;金普新区分局在比对近4万条数据的基础上,提前开展对新增企业的信息核实,目前已经完成约三分之一新增企业的第一轮电话核实;普兰店分局和瓦房店分局充分发挥“环境监察网格员-乡镇街道环保助理-农村社区环保员”的环境监察三级管理体制,提高参与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数据导入、企业对比、数据核查等工作,严格按时间任务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对我市排污许可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排污许可工作。充分认清排污许可制度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核发工作,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二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核发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排污许可将被纳入各区市县政府的一项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下一步我市也要将其纳入各区市县年度考核并开展督办,各地区要做好资源统筹,形成合力,各生态环境分局要审批执法形成联动,共同完成好此项任务。三要积极推动,善于创新,形成排污许可工作的“大连经验”。近一个月时间,市局审批办和各地区各分局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了很多经验做法,要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并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开展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排污许可工作“大连经验”。


会议对我市排污许可2020年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一要克服畏难情绪,摸清我市固定污染源“家底”,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推动排污许可制这一核心制度,彻底排查摸清我市固定污染源底数,不断提升我市固定源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二要强化全局观念,明确排污许可制改革是国家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各区市县政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好此项工作。三要加大考核力度,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排污许可工作,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举全系统之力推动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周通报”考核制度,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对排查不彻底、工作不力的地区,将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督办。



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政策解读


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任务,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近期,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对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政策进行解读。


1、为什么要开展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排污许可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按照国家和省方案要求,今年9月底前,我市要基本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内所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


2、哪些排污单位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所有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3、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4、企业怎样申请排污许可证?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首先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填写有关申请表,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然后向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完整、规范的予以受理。核发机关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存在疑问的,可以开展现场核查。


5、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排污单位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自行监测方案;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7)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6、企业按证排污的要求和应尽的义务包括哪些?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

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

(1)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2)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3)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

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4)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5)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