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辽宁在行动】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复工:税款缴纳延期 资金压力舒缓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日前,刚刚复工的恒盛阳光鑫地(大连)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晓庆正在为企业资金链短缺而犯难。就在这时,她所在的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税企交流微信群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刘晓庆点开查看,立即被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的内容所吸引。
她立即在群内咨询:“受疫情影响到什么程度算是较大损失,可以申请延期缴税呢?另外,企业开户银行多达10多个,跨大连4到5个区,个别银行对账单打不全,可以先办理延期吗?”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就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考虑到纳税人的现存问题,针对开户行比较多,提供所有对账单有困难的情况,在大部分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容缺办理。”
回复消息一出,刘晓庆喜出望外:“太感谢了!这可真是帮企业恢复‘元气’的硬核措施啊!”
大连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延期纳税申请流程全部在线办理,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在线提交申请,税务部门受理核准以后,通过金三系统制作打印文书并归档,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推送相关税务行政许可文书。
房土两税优惠叠加 纳税人实惠更多
2月6日,大连市政府发布《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防疫12条”),其中明确提出将减免相关企业的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政策出台以后,关于房土两税到底哪些企业能享受?怎么享受?12366平台接到了很多纳税人的咨询。大连市税务局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对咨询量集中的几个问题进一步明确,方便符合条件的企业在4月份申报期申报享受。
据了解,关于房土两税优惠政策,既有不分行业的普惠性政策,如《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又有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殊规定,还有地方性优惠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再加上此次大连市政府“防疫12条”的最新规定。对于各项优惠政策,纳税人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即可叠加享受。
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某企业2020年应纳自用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40000元,如果能够叠加享受上述三项政策的优惠,那么最多可减免82.25%的税款,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将因此获得更大的挽损空间,减轻税收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