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一人一户”居家隔离 境外入连人员需隔离观察14天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3月20日上午,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自会上获悉,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呈加速态势,境外输入已经成为我市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严防境外输入已成为当前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自2月25日0时至3月19日15时,纳入社区管理的境外入连人员累计达到7572人,其中社区排查的取道来连境外人员2643人。解除居家隔离观察的境外入连人员累计达到4170人,尚有居家隔离观察的境外入连人员2547人。


为防止发生家庭聚集性感染,我市坚持中外人士一视同仁的原则,所有境外入连人员均需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二是到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


为什么要执行一人一户政策?


一是国外疫情发展迅速,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且病死率较高。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列为全球性大流行病。我市作为国际性城市,外来人口较多,入境中转旅客占比较大,留学生回国意愿强烈。病例通过境外输入后如不严格管控,可造成社区传播。


二是在当前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降低我市疫情境外输入风险,是当前我市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效,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来连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


三是从防控传染病的三要素方面,“一人一户”可以有效做到管控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四是要求“一人一户”,也就是要求居家隔离对象和非居家隔离对象不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这种从严从紧落实14天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交叉感染的风险和家庭聚集性病例的发生。


如何科学执行?


对于申请居家隔离的境外来连人员,我市要求居住地社区(村)上门核查其是否具备“一户一人”居家隔离条件。如不具备“一户一人”居家隔离条件,则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有三种情况的入境人员,经居住地社区(村)核查,签署境外来连人员居家隔离健康观察告知书后,可实行“一户一家”居家隔离:

一是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或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

二是孕产妇或因各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

三是入境前14天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


以上三种实行“一户一家”居家隔离的家庭成员均不能出户,“一屋一人”隔离,不得接待亲友,要佩戴口罩、勤洗手,房间要勤开窗通风,保持房间清洁,不聚餐不聚集,随时做好卫生间和餐具消毒,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社区(村)要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做好生活保障服务。


“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的标准


“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适用于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人同住的境外入连人员或家庭。另外,需要照顾的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也可选择居家隔离观察。


申请居家隔离观察的流程


境外入连人员到达前,其家人应及时与社区取得联系;家人未取得联系的,社区工作人员应根据公安、外事等部门推送的境外入连人员信息,与其本人和家人充分沟通。对提出居家隔离观察申请的,经社区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查证核实,符合条件的,严格执行“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观察。不符合条件的,严格执行到集中点隔离观察。


境外入连人员到达之后,要主动向社区、所在单位双报备,应主动申报个人旅居史,配合开展隔离观察。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的管理服务


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由外事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卫生防疫人员、物业工作人员、楼栋长组成的“六包一”工作组,明确责任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向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发放告知书,要求其签订承诺书,并每日关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要陪护的,允许1名陪护人照看,陪护人与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均不能出家门,居家期间均应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间,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积极回应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诉求,为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其“居家无忧”。根据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需要,由社区及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提供“代购、代送、代办”服务,满足基本生活和卫生健康需要。针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观察期间存在思想偏激、心理焦虑、情绪烦躁等问题,要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及时化解不良情绪,确保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安全度过隔离观察期。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