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面前岂能任性?大连法院依法严惩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天健网消息(李丹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冉嬛)近日,大连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宣判了三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案、虚构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案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刘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男子不戴口罩硬闯小区还咬伤警员
2020年2月8日,被告人刘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严重违反小区封闭管理规定,不配合小区疫情登记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从小区封闭的南门进入,且刘某某拒不配合民警的传唤并激烈反抗,将一文职警员左手咬伤。
2020年3月20日,旅顺口区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微信群发布虚构口罩出售信息诈骗
2020年2月1日至9日,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在微信群内发布虚构的销售口罩广告,制作虚假快递单等方式,骗取金某某人民币16450元,李某某人民币730元,合计人民币17180元。案发后吴某某将违法所得款项返还给2名被害人。
2020年3月20日,甘井子区法院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醉酒男子不配合防疫检测还袭警
2020年2月10日,被告人赵某醉酒后拒不配合防疫检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追打。民警到达现场后,赵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不断辱骂并用手机进行录像,并跑至派出所前主干道并躺在地上,过程中将两名文职警员咬伤,将办案民警手部抓伤。案件发生后,赵某有所悔悟,多次到公安机关向当班民警赔礼道歉。
2020年3月20日,甘井子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大连市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防控管理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谨防买到假冒伪劣商品,避免上当受骗。对抗拒疫情防控、破坏防疫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连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